人事代理是指依法获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或者单位、个人的委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代理完成相关的人事人才业务。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服务方式。人事代理有两种类型:一是授权的人事代理,二是委托的人事代理。 所谓授权的人事代理是指必须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才能开展的代理业务。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确认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出国出境政审等服务项目。 所谓委托的人事代理是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人事代理相关业务。如代理招聘人才、管理员工、设计薪酬等服务项目。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是厦门市公务员局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政府授权和按照国家人事政策要求,人事代理部开展以下业务: 一、接受各种委托人事代理 1、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聘用人员的人事人才业务; 2、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接受本市人才委托,代理个人人事人才业务; 3、人才赴外应聘委托人事代理,接受本市人才赴异地工作期间的人事人才业务; 4、异地人才柔性人事代理,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异地人才在厦柔性流动期间的相关业务。 二、办理市内、异地各类人才调动或离职录用 1、异地人才调动或离职录用; 2、本市人才调动或离职录用; 3、中心系统内人才调动或离职录用; 4、代理人员辞职、辞退、退休或人事关系转出。 三、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及调整改派 1、普通教育毕业生就业报到; 2、普通教育毕业生调整改派; 3、具有本市户口的非普通教育毕业生人才就业。 四、办理职称确认与评审 1、普通教育毕业生初级职称确认; 2、省外调入及军转干部初级职称重新确认。
3、代理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签章; 五、其它相关人事代理服务 1、毕业生就业审核签章; 2、毕业生就业(或异地人才调入)网上申报;
3、代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核签章; 4、代理单位或代理人员的信息变更; 5、收集考核表、调动表等零星材料归档; 6、出具各种人事代理相关证明; 7、人事人才相关政策咨询。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部 电话:5396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