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户籍证明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复印本人户口页并开具“介绍信”;
2、持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出具的“介绍信”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到滨北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借用个人户口页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办理。
温馨提示
开具户籍证明或借用个人户口页原则上都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前来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