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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集体户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温馨提示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第二十二条规定:户口迁移应当落户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亲友家庭户社区集体户集体户内施细则自2010年8月1行。新政实施后,人才中心集体户只出不进

为此,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申报市公务员局审批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调入人员和本市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根据上述规定落户。

  原户口落在我中心集体户的人员也应根据上述规定,尽快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挂靠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口,市局对户口挂靠问题进行统一规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等,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符合本市投资入户、获得荣誉称号落户、知青回城落户、军转干部落户等户籍政策规定,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买卖、拆迁、离婚、离职等原因需迁移户口,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内,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需移出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5、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户口挂靠的。

二、办理条件

1、上述人员需要在本市申请挂靠户口,须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挂靠人员,可选择落户单位集体户,也可选择挂靠亲友家庭户;无法挂靠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家庭户的,可挂靠单位所在社区集体户或本人户口所在社区集体户。

2、除挂靠申请人员落户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不能挂靠在思明区、湖里区之外,其余各区之间均可给予挂靠。

3、单位所在地以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4、被挂靠的亲友家庭户内不能挂靠超过两户人员。

5、被挂靠的亲友家庭户口在侨房地址或属拆迁地址的不能办理户口挂靠。

三、办理程序

拟申请挂靠落户的,由挂靠人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户口挂靠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户籍窗口民警审核后给予办理挂靠落户手续。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咨询电话:2034304  

 

(一)迁往厦门市辖区内其他派出所的办理程序
  1、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确认同意当事人迁入户口;
    2、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领取本人户口页原件并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
    3、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迁往厦门市辖区以外福建省辖区以内地区的办理程序
   
1、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同意当事人迁入户口;
    2、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领取本人户口页原件并办理迁出手续;
    3、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温馨提示
    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网上迁移时,原户口注销方式必须选择迁入地注销。如选择迁出地注销,还须本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回执)”、本人身份证、本人原户口页等原件回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再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迁往福建省辖区以外地区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复印本人户口页并开具“介绍信”到滨北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滨北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3、持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办事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5396596领取本人户口页原件并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温馨提示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前来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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